
女子陪董事长出差,遭董事长性侵,公司竟将女子开除,详情曝出

女子随董事长出差期间遭受性侵,事后竟被公司开除,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受害者是一位年轻女子,她在出差期间遭到董事长的性侵犯,当她向公司反映此事时,公司却选择开除她而不是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,这一事件暴露出公司内部存在严重问题,包括管理层的不当行为和对员工的无视,此事引起了公众对公司行为的质疑和批评,呼吁公司正视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安全。
职场应酬的酒桌上,总藏着一些难以言说的规则。有人将其视为拓展人脉的必要环节,有人却在推杯换盏间,遭遇了职业生涯里最黑暗的时刻。崔丽丽的故事,就从一场看似寻常的商务宴请开始,却牵扯出长达近两年的抗争,也让更多人看到了职场边界被打破后,一个普通人如何用勇气和理性撕开一道光亮。
据8月7日的报道称,2023年9月,作为天津一家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商的销售总监,崔丽丽跟着公司董事长王某来到杭州出差,目的是为三天后的新生产线授权汇报做铺垫。当晚的宴请至关重要,席间坐着那位决定合作走向的重要客户。崔丽丽酒量本就一般,她始终觉得自己的职责是做好后勤,让两位领导能安心沟通。但王某发来的两条消息——“你陪着多喝点,我快挂了”“后劲儿大啊”——让她没法再置身事外。
强撑着陪酒到深夜11点多,崔丽丽记得自己最后做的事是起身买单,之后的记忆便成了一片空白。再次醒来已是次日凌晨四点多,身处陌生的房间,脑海里满是混乱的碎片:“我是怎么进的王某的房间?怎么被侵害的?”恐惧和困惑像潮水般将她淹没。
在丈夫的陪伴下,崔丽丽找到了事发酒店的当值工作人员,调看了那段时间的监控;又联系上隔壁房客,拿到了关键的录音和证词。这些证据像拼图一样,逐渐还原了那个被她遗忘的夜晚。2024年4月2日,距离事发半年后,法院的判决下来了:王某因犯强奸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然而,这场抗争并未随着判决结束。事发后,崔丽丽因确诊抑郁、焦虑,在天津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了病假条,开始休养。但公司的反应却让她心寒:停发工资、停用办公系统权限,将她移出所有工作群。2024年4月18日,判决生效还不到一周,她收到了开除通知。
被开除的当天,崔丽丽走进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,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。这步棋,连她咨询的几位律师都觉得“希望渺茫”——在此之前,职场性侵后申请工伤认定,并无先例。她清楚,要跨过这道坎,必须证明三个核心问题:性侵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?精神损伤是否由性侵直接导致?这样的精神损伤算不算工伤?
漫长的等待和举证开始了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业评估报告最终给出了答案:崔丽丽的创伤后应激障碍,系性侵行为导致的精神创伤。2024年12月,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五项“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”规定,正式认定她为工伤。
紧接着,崔丽丽向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。2025年3月25日,仲裁结果出炉:原公司需支付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11万余元。
胜诉后,崔丽丽选择在短视频平台公开自己的经历。镜头前的她语速飞快,逻辑清晰,像一位冷静的斗士,把性侵经过、维权细节、法律依据一一讲清。但镜头之外,她每周都要去做心理治疗,那些突然闪现的恐惧、挥之不去的焦虑,仍在时刻提醒她创伤的存在。一遍遍写稿、录制、剪辑,等于一次次撕开尚未愈合的伤口,可她觉得“不能只为自己战斗”。
视频发出后,评论区涌入了各种声音,大多带着理性的思考。有人说:“应酬不是侵犯的遮羞布,她的坚持让‘工作原因’有了更清晰的边界——为了工作陪酒,不代表要付出人身安全的代价。”有人关注工伤认定的突破:“以前总觉得工伤是断了胳膊腿这种,没想到精神创伤也能被认定,这其实是在告诉所有人,职场伤害不止于身体。”也有人感慨维权的艰难:“从报警到工伤认定再到仲裁,近两年时间,光是整理那232页证据就得多大心力?更别说反复回忆那些痛苦的细节了。”还有人提到企业责任:“公司在出事之后不仅不保护员工,反而步步紧逼,这种处理方式本身就该被审视。”
回望这场持续近两年的抗争,崔丽丽的经历像一面镜子。它照见了职场中那些模糊的规则如何变成伤人的利器,也照见了个体在面对权力和伤害时,用法律和理性捍卫自身权益的可能。工伤认定的突破,仲裁结果的支持,不仅是对她个人的慰藉,更像在平静的水面投下一颗石子,让更多人开始思考:如何让职场真正成为安全的工作场所,而不是藏着危险的角斗场?或许,每一个像崔丽丽这样勇敢站出来的人,都在为这个答案添上重要的一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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