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农户家中电表被加工厂“借用”,担心电价差额留“后遗症”;供电公司:内外勾结损失大,已追补电费

农户家中的电表被加工厂擅自“借用”,农户担心因此产生的电费差额会留下“后遗症”,供电公司表示,此事涉及内部和外部人员的勾结,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较大,已经追回了相关电费,此事件引起了供电公司的重视,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“他用我们家的电表户头,因为有利益可以占。从2015年到2021年的6年里,他就是靠我们这个户头省钱。”
日前,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朱女士打进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,称当地供电所有人串通一气,把自家农业生产用电转给同村老板朱某开工厂使用。
朱女士纠结此事会留下后遗症,“我不是要追责,也不要什么补助,就是要把我家电表户头补干净,我不想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>>>农业、工业电价差
“一度电相差几毛钱,他开工厂要省不少电费”
朱女士老家在阳新县木港镇,2021年回村盖房从家人处得知,同村朱某在村里开防尘网加工厂,借用家里的电表户头。
“当时就担心把户头拿去给他用了,我给我弟弟打电话,才得知的确是这样。如果电费没交上去,到时候因为欠费再找我们家。后面我们就明确提出,我家这个电不能再给用了。刚开始,没想到他用这个户头电价便宜。”
朱女士解释称,自家用电属于农业用电,但朱某办厂是工业用电,每度比农业用电贵几毛钱。
“我就给他时间,让他快点还给我家。当时疫情,我们没回去,他就又偷着再用,我在手机App里能查到。”
朱女士曾多次向镇供电部门投诉,“我家的户头必须拿回来,既然答应我拿回来,他怎么还在用呢?一度电相差几毛钱,他开工厂要省多少电费。”
朱女士咨询供电服务热线,“用电户头实行实名制后,如果出事,我们得承担责任,所以我就向县供电公司反映,答复说从2016年3月份就从农业用电改成了工业用电,说私自改过来没经过我们本人签字,我们也不知情。供电公司说这是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职,已经对责任人进行处罚,给我提供了通知函。”
>>>怀疑背后有猫腻
要求供电公司提供明细,核对每个月用多少电
对此,朱女士并不认可,她希望能厘清被借用的电表户头所用的电费。
朱女士查询用电明细,“朱某是2015年3月办的营业执照,从2015年3月到8月就没有电费,后面的电费记录从3000元到8000元不等,但2016年4月份电费居然是4.4万多元。我问怎么回事,供电公司解释说,这是补前面的电费。”
朱女士认为里面有猫腻,“当年还是供电局抄表员人工抄的电表,供电公司解释说,这4.4万多元就是因为乱抄表导致的。我们村里就有在那个厂里干活的,他是6台机器,14个工人,分两班倒干活。我也咨询了,他的机器很耗电的,每个月实际用电不会低。既然是追补,我要求提供明细流水给我,核对哪个月用了多少电,但供电公司说给不了。”
>>>担心留后遗症
“不是要追责,我就要把我家电表户头补干净”
此外,朱女士告诉记者,2017年朱某还利用他们家的电表户头申请价值12万元的变压器。
“他用我们家的户头,因为有利益可以占。他买机器开工厂,刚开始是共用村里的变压器,但是带不动那么多机器,他得自己掏钱买变压器。它是工业用电,国家不可能给他优惠,有人出主意,可以利用我们家的户头,以在村办企业的名义向国家申请扶持。我有供电公司纪委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。”
朱女士表示,电表户头要回来后,朱某的工厂就关门了。“从2015年到2021年的6年里,他就是靠我们这个户头省钱。”
朱女士告诉记者,朱某和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串通,给国家造成多少损失,她一直纠结此事会给家人留下后遗症。
谈及最终诉求,朱女士坦言:“我不是要追责,也不要什么补助,就是要把我家电表户头补干净,我不想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>>>开工厂老板回应
堂兄弟本人同意借电表,还提供身份证改户名
8月20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朱某,其表示办厂用朱女士家户头,是朱女士弟弟同意的,因为经营状况不怎么好,工厂停两年了,电表户头已经还给他们家,早没再用了,产生的电费也结清,没有拖欠。
“你可以向相关机构调查,要以事实为依据。我刚开始用时,因为她弟弟不在家,用了一个月之后,他知道了,跟我打电话,他同意了,这没问题。”
朱某告诉记者,朱女士介入之前,“她弟弟同意把户名改到我名下来,我跟她弟弟是堂兄弟关系,他在南京,十多年不在家,为这个事给我帮忙,让他回来不现实。刚开始是没联系上他,后面他说没事,让我先用,有啥事回来再说。谁知用了几年之后,他嫌麻烦,干脆把户名改成我的。我说那把身份证正反面发给我,他说‘行,发给你’。但最后国家政策改了,要本人现场签字,得凭身份证,所以才没有变更过来,这都有据可查。”
朱某表示:“反正我一直在用,他又没反对,那就用呗。这都好几年了,她打了投诉电话反映,这是她的权利,但得根据事实和证据来。她早就嫁出去了,户主包括所有权都是她弟弟的,跟她有什么关系?”
一份信访答复文件显示,朱某和朱女士弟弟有口头协议,电表借给朱某使用后,朱某私自将电表出线接至自家工厂使用。
>>>老板否认偷电
“我没偷只是没结清,供电部门纪委来调查过”
朱某自证清白,“怎么可能有偷电呢?用电交费,20年前就没有偷电的,现在都是智能电表,虽然有过手抄,但是电表还是查得到啊,他们供电公司已经处理了,给不给我反馈没关系。”
对于农业用电还是工业用电,朱某表示:“供电部门纪委也来调查过。一开始是有些特殊原因,一直都没有交齐(电费)。不知道是按工业用电还是农业用电,反正一直都没有决断。几个月之后,我们是按工业用电交费,有一次是都交了清的。”
朱某承认两者有价差,“也就是几分钱还是一毛钱,我也没有去偷,只是没有结清。再说,供电部门也已经对他们的工作人员处理了。对于我来说,叫我交多少就是多少,这不是一样的吗?不交就断电。我又不是没有走电表偷了电,我如果把那个数字改掉,那叫偷电。”
>>>顾虑担心没必要
供电所:已多次告诉她没后遗症,她非要纠结
8月20日,记者联系阳新县木港镇供电所一位和朱女士对接的工作人员,其表示自己工作已经调动。
“她反映的事情之前不在木港,是在五一供电所,当时县供电公司就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。这个事情主要是公司在调查,那不是供电所范围可以解决的,后期我也调离了木港,对这个事情没有再关注。你应该联系我们公司相关人员。”
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此事过去很多年,对相关工作人员犯的错误也已经处理过了,朱女士的顾虑担心没必要。
“已经跟她解释了,不存在问题的。我们已经多次告诉她没有后遗症,她非要纠结,我不知道她怎么想。事情早就处理完了,她不满意,她肯定有她的想法。”
此外,这位工作人员间接证实,国网阳新县供电公司一位纪委领导参与此事调查处理。
>>>属重大差错事件
供电所员工私自将电表给加工厂使用被罚500元
记者看到,国网阳新县供电公司一份通报称,这是供电所员工私自将用户电表给他人使用的重大差错事件。
通报显示,五一营业所亭山公变台区用电客户系三相动力客户,100%农业生产电价。五一供电所员工王某某,在无用户过户申请、未办理相关手续,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,私自将电表给朱某的加工厂使用。
2016年3月,阳新县供电公司营销部用电检查中发现该用户用电性质与实际不符,后将该户由农业生产改为普通工业电价,并对朱某进行了追补电量及电费差价。
据调查,供电所员工王某某私自将用户计量装置给他人使用,是造成此次执行电价错误的主要原因,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,业务能力不熟。根据《黄石供电公司营销工作质量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》相关规定,属于重大差错,王某某负主要责任,给予直接责任人王某某经济处罚500元。
>>>供电公司纪委介入
不仅为赚取电价的差价,还为省安装专电费用
8月20日,记者联系国网阳新县供电公司,工作人员查询后回应称:“这个事情已经调查过了,也有处理文件,她不认可我们的处理结果。”
一份通话录音显示,国网阳新县供电公司一位纪委领导向朱女士通报调查进展,从2015年4月到2016年2月,手工抄表有水分,可以操作。2016年3月到后来是机器抄表。2016年3月以后,涉事的电表户头已经更改成普通用电。
这位纪委负责人在电话里表示:“他(朱某)之所以和我们内部员工勾结,不仅是为了赚取电价的差价,而且可能还压了电量在里面。”
对于朱女士反映朱某套取变压器,这位领导解释称,2017年4月朱某新装户头以后,还用朱女士家的电表,原因是从2017年4月增产,电量加大。“他自己新开了户头,还保持你们家的户头。他增容电量高了,他是接在我们单位公电上的,带不动。他增容得装专电,得买单独的变压器,按成本价要12万。他后期还用你们家的电,目的是为了省专电的费用。他用了两个电表,把容量增加起来。我们单位进行网改,增加了变压器。”
该负责人告诉朱女士,“单位稽查把工业用电和农业用电差价给平掉了,所以改成了工业用电,本来他应该自己买变压器装专电,但他为了省这笔费用,和我们公司内部人员勾结,他自己开了个户头,仍然用你弟弟的户头,相当于变成两个户头,让我们管理单位认为他在这有个小厂,在那有个小厂,各用各的电,加起来又没有达到标准,这样他就不用装专电,他目的是为了省安装专电的费用。”
“内外勾结,窃取国家利益,定性量级可以给相关人员上处分了。”这位纪委领导称,“这里面我们员工的违纪行为,确实造成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,估算在10万到50万之间,属于较大经济损失,相关责任人应该被处理,扣减年终绩效。”
此外,对于2016年4月份产生4.4万电费,这位纪委负责人解释称,“我们上一级的营销部在核算总表时发现不对劲,这是估抄,相当于是估算的,是2015年4月到2016年4月一年的用电。我们测算出来的是,从2016年以后,都是工业用电电价。他没有经过你弟弟同意就私自改类,这违反了营销管理规定,这是管理上的问题,也是要追责的。”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李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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