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福建963批次食品抽检:15例不合格,涉农兽药残留、重金属污染等问题

福建对963批次食品进行抽检,发现其中有15例不合格,这些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、兽药残留以及重金属污染等问题,相关部门已对这些不合格食品展开调查处理,以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,此次抽检结果提醒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,同时也呼吁企业加强自律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,摘要字数控制在约150字左右。
8月22日,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。前述通告的监督抽检涉及27大类食品共963批次,包括:粮食加工品、食用油(含油脂及其制品)、调味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饮料、方便食品、饼干、罐头、速冻食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糖果制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酒类、蔬菜制品、水果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食糖、水产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糕点、豆制品、蜂产品、餐饮食品(含餐饮具)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用农产品。其中合格948批次,不合格15批次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、食品添加剂问题、质量指标问题、农兽药残留问题、重金属污染问题等。
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微生物污染问题
(一)福州千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盖饭碗(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),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福州市晋安区马尕西木餐饮店的圆盘(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),大肠菌群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三)标称龙岩佳禾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生产的奶香味花生,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销售单位为清流县龙津镇邓桂花食品商行。
(四)标称漳州市町东烘焙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生产的虎皮卷蛋糕(原味),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销售单位为永泰县樟城镇闽辉便利店二店。
二、食品添加剂问题
标称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生产的蒸汽蛋糕(奶香味),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销售单位为三明市良东商贸有限公司。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,复检维持初检结论。
三、质量指标问题
标称福建东平高粱酿造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5日生产的福高粱(白酒),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,销售单位为闽侯县上街丰禾贸易商行。
四、农兽药残留问题
(一)福建泉州忠闽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沃柑(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),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福建泉州忠闽惠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,复检维持初检结论。
(二)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龙岩翰林苑店销售的明虾(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),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三)福州市台江区鲜之丰水果店销售的火山口(妃子笑)荔枝(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),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四)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销售的杨梅(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),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五)晋江市安海镇蔡毅伟水果店销售的木瓜(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7日),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六)福州市晋安区果鲜多水果店销售的红心木瓜(番木瓜)(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7日),噻虫胺、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五、重金属污染问题
(一)延平区易购生活食品商行销售的土豆(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)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德化县胜隆粮油超市销售的苦菜(蔬菜制品)(购进日期为2025年3月22日),铅(以Pb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六、其他问题
福州市晋安区伯洋餐饮店的小碗(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)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前述通告中称,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,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、下架、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。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,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,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