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作者:访客

业主私挖300㎡地下室致整栋楼开裂,有可能倒塌,32户无家可归!

访客 2025-10-14 14:58:54 3
业主私挖300㎡地下室致整栋楼开裂,有可能倒塌,32户无家可归!摘要: 业主私自挖掘地下室导致整栋楼出现裂缝,危及整栋建筑安全,造成32户居民被迫疏散无家可归,据了解,该业主挖掘地下室面积达300平方米,可能由于施工不当导致地下结构破坏,进而引发整栋楼...
业主私自挖掘地下室导致整栋楼出现裂缝,危及整栋建筑安全,造成32户居民被迫疏散无家可归,据了解,该业主挖掘地下室面积达300平方米,可能由于施工不当导致地下结构破坏,进而引发整栋楼体开裂,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此事,提醒广大业主切勿私自进行建筑改造,确保建筑安全。

一栋9层居民楼的墙面布满能塞进手指的裂缝,窗台大理石断裂渗水,32户家庭突然陷入“住无安所”的困境——这不是自然灾害后的现场,而是安徽六安市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,一名业主私挖地下室引发的连锁反应。从2025年8月到10月,这场持续近两个月的隐蔽施工,最终让整栋楼被判定为“局部危险状态”,也撕开了居住安全监管中的诸多漏洞。

业主私挖300㎡地下室致整栋楼开裂,有可能倒塌,32户无家可归!

据10月14日的报道称,事情的暴露源于一次偶然。2025年8月,小区住户发现一楼某业主家外始终围着3米高的围挡,白天能听到里面传来挖掘机的作业声,凌晨则有渣土车悄悄运走泥土,工人进出后还会及时锁上围挡大门。这种“昼挖夜运”的隐蔽模式,让施工行为在近两个月里未被及时制止,直到9楼业主发现自家墙面出现异常裂缝——不仅有横向、纵向纹路,还多了几道“八字形”裂缝,缝隙宽到能塞进手指,窗台大理石直接断裂,每逢下雨就渗水,住户才意识到问题严重,报警后这场违规施工才彻底停止。

随着施工被叫停,整栋楼的安全隐患也彻底浮出水面。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显示,这栋包含32户的9层建筑,因私挖地下室破坏了地基应力扩散区,已出现不均匀沉降,楼体结构承载力不足,安全性等级被评定为Cu级,属于“限制使用”的局部危险状态,必须立即加固,否则存在坍塌风险。更让人揪心的是,10月9日当地发生一次地震后,原有裂缝进一步扩大,顶楼地面甚至出现了断裂迹象,住户的居住安全感彻底崩塌。

事件发酵后,各方责任的归属成了焦点。涉事业主很快被控制,地下室也用混凝土完成了回填,但32户住户最关心的房屋加固和赔偿问题,至今没有明确进展。面对质疑,物业给出的回应是“没有执法权,无法强制制止”,仅表示早在7月就下过整改通知并上报相关部门。这个说法不仅没得到住户认可,更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。有网友理性指出:“物业不能拿‘无执法权’当挡箭牌,《物业管理条例》里明确要求要日常巡查、及时劝阻、即时报告,近两个月的施工都没发现,这巡查难道不是流于形式?”还有网友补充:“就算没有执法权,至少该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,但从7月到10月,问题拖了这么久,物业的失职显而易见。”法律界人士也明确表示,物业未履行法定职责,可能要承担10%-30%的连带赔偿责任。

业主私挖300㎡地下室致整栋楼开裂,有可能倒塌,32户无家可归!

目前,社居委、城管局、质监站已联合介入,正在推进楼体加固评估,但赔偿方案的制定仍无时间表。住户们的困境远未结束:他们仅拿到了10天的临时安置费,标准为150元/人/天,后续的居住保障毫无着落;而房屋因结构性裂缝,交易折价率至少在20%以上,资产缩水已成定局。有网友担心:“要是涉事业主资产不足,就算住户打赢了官司,赔偿也可能执行不了,最后吃亏的还是普通居民。”还有网友对比了过往案例:“上海曾有业主私挖64㎡地下室,致邻居房屋开裂,最后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还赔了百万;北京也有私挖200㎡地下室致楼体下沉的案例,涉事人被刑拘。这次霍山是300㎡,规模更大、后果更严重,要是不重罚,怎么震慑其他人?”

事实上,私挖地下室引发的安全事故并非个例,背后暴露的问题值得深思。一方面是监管漏洞:物业巡查流于形式,未能及时发现隐蔽施工;相关部门从8月接到上报到10月才彻底制止,响应滞后让隐患持续扩大。另一方面是违法成本失衡:私挖地下室能带来额外空间溢价——涉事业主原本计划用挖出来的空间建酒窖、影音室,而过去的处罚力度往往不足以震慑违法者,这就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。此外,住户维权也面临困境:要证明房屋贬值损失需自行举证,流程复杂;且住宅维修资金因“责任明确”(属于业主个人违法导致)无法启用,维权难度大大增加。

业主私挖300㎡地下室致整栋楼开裂,有可能倒塌,32户无家可归!

在这件事里,最无辜的是32户普通住户——他们没做错任何事,却要为别人的侥幸付出“住无安所”的代价。私挖地下室从来不是“自家的事”,而是拿整栋楼居民的生命安全当赌注的危险行为。要想彻底杜绝这类乱象,既需要让违法者承担“赔不起”的民事责任和“不敢犯”的刑事责任,以法律威慑守住底线;也需要压实物业的日常监管义务,避免“以无执法权为由推卸责任”;更需要优化部门响应机制,让安全隐患在萌芽阶段就被消除。毕竟,“住有所安”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,只有把监管的网织得更密,把违法的代价提得更高,才能让每个居民都睡得踏实、住得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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